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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中心组织多层次学习《食品安全法》
点击:0 时间:2009-09-29
近日,质量中心组织了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新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。”公司领导副总经理张国强、徐钦祥参加了学习,并解读了公司产品有关安全法细则。
为保证食品安全,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新的食品安全法在今年起正式施行,张国强副总经理在听取完安全法解释后,谈了几点体会,他说:国家把原食品卫生法改为食品安全法,可见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度,我们公司的食品安全制度要对应新的食品安会法,生产设备必须是食品级的。生产人员健康体检要及时,出厂检验合格纪录,要及时,原辅材料标准、产地、和储藏条件要掌握,有关产品使用的药材要属于国家目录药材,标准备案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修订不符合安全法的文件。
质量中心按照公司领导要求,又对本部门同新的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进行了逐级检查,安排了质量中心全体人员学习了新的食品安会法,并针对学习内容进行的测试,把测试结果和学产课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。